近日,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会在苏州举行。根据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情况看,山东省济南市在政府采购等多项指标领域改革成效显著,市场主体满意度不断提升。交流会上,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王勤光代表济南市作为政府采购指标领域标杆城市典型作了交流发言,从制度、流程、监管、服务四方面,介绍了济南市政府采购指标优化做法和成效。
一是促规范。济南形成“1+5+17+N”制度体系,制定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供应商管理、采购人内控、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公开、政策功能五个方面的制度规定,出台17个政策性文件,实施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坚持立废结合,全面梳理政府采购领域政策规章,废止妨碍公平竞争的不适宜规定和做法。向市场公开《济南市政府采购正面负面清单》,正面清单4部分81项,鼓励各采购主体实现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降低采购参与门槛,负面清单对采购参与主体的42类132项行为作出禁止。
二是促便捷。流程上实现财政预算、采购管理平台、采购交易平台一网通办,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取消投标报名,企业线上参与采购活动,无须实地提交纸质文件,无须抵达现场,电子采购文件免费在线获取,实现“零跑腿”。将合同签订时限压缩到10个工作日,资金支付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在全国率先实现CA“网上办理、免费包邮、快递送达”等一站式服务。
三是促公平。用数据赋能创新采购监管。包括综合运用信息系统控制、大数据分析、信息公开、信用评价、“双随机、一公开”等管理方式进行监督,通过行政监督室、电子监管平台开展实时监督、远程监督。实施“阳光采购工程”,除涉及商业秘密外,政府采购活动所有环节全部实现公开。
四是促活力。努力为供应商减负。包括实行“四个免除”,免除投标报名,免除采购文件工本费,免收投标保证金,免除履约保证金,实现政府采购“零成本”。建立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预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30%。成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利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创造性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