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SJ02202103110106 |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
2021JSSJ20Z5000001 |
||||||||||
项目名称: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杨胡小学施工图设计招标 |
||||||||||||
工程地点: |
济南市章丘区杨胡小学院内,学校南至富康路,北至杨胡安置区内部道路,东至赭山大街绿化带,西至杨胡安置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总承包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26200万元 |
合同估算价: |
89.56万元 |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25436平方米</sup> |
||||||||||
计划文号: |
章行审投资{2020}51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济南市章丘区杨胡小学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窦玉波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15550061998 |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章丘区杨胡小学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窦玉波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15550061998 |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新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王岱玉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
15966678758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岱玉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
15966678758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房地产产权人: |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杨胡小学施工图设计招标; 建设单位:济南市章丘区杨胡小学; 2.建设地点:项目选址在济南市章丘区杨胡小学院内,学校南至富康路,北至杨胡安置区内部道路,东至赭山大街绿化带,西至杨胡安置区; 3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涉及设计的所需项目; 建设规模:改扩建设计规模为48个班完全小学,总在校生2160人。学校占地面积70亩,学校用地为长方形,南北约275米,东西约170米(详见现状地形图),场地现状基本平坦(场地南高北低)。 现有教学办公楼5000平方米,12个班规模,需扩建36个班规模,新建校舍25436平方米,改造接建校舍6000余平方米,规划改扩建校舍建筑总面积约为31436平方米。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涉及设计的所需项目
|
|||||||||||||
二、投标条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和规划资质丙级以上和人防资质,并证明在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如果总包单位没有专项资质,需要委托有专项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牵头方为设计单位。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止(3年),承担过30000.00平米或单项设计合同设计费在54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类;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6、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
|||||||||||||
三、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合格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2家时,全部参加投标;合格申请人数量超过12家时,采用“抽取”的方法确定9家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
|||||||||||||
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
|||||||||||||
五、投标信息填报须知 投标信息填报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9日17:00时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上传至系统并下载回执: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证书; (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财务状况表、业绩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5)企业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及信用查询截图 ; 以上内容为范本格式,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调整; 备注: 1.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2.请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24小时查看是否符合投标条件。 |
|||||||||||||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电子招标文件 |
|||||||||||||
七、设计补偿 对未中标方案的补偿办法: 无(或使用下列方法): 1、获得方案补偿费的投标方案,其著作权归投标人所有,其设计方案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2、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果公示后公开展示获得方案补偿费的设计方案成果,并对该设计方案进行展示,使用、评价。 |
|||||||||||||
八、其他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
|||||||||||||
2021年3月15日 - 2021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