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210号,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查看)有关要求,为做好全省2020年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工商注册地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和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企业。
二、报送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企业于2021年6月25日前,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路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扫描件。
(二)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上报的统计报表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完成后,于2021年7月5日前通过统计报表系统将本地区统计报表数据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通知辖区内企业,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各项数据,认真、及时做好指导、催报、审核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审核上报工作。
(二)有关企业要落实好专人负责统计,认真学习统计调查制度,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凡是未按时填报、填报信息不全、弄虚作假的企业,将依法依规记入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体系一体化平台企业信用记录。
(三)用户可在统计报表系统首页下载操作说明,按照操作说明进行登录和操作,在上报过程中,如遇信息系统技术问题请与技术服务联系。住建部技术咨询:010-88018812,88018813。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处,建设工程监理统计0531-87086950,工程招标代理统计 0531-87086921。